从朋友圈中得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于12月22日举行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并进一步发现,新的法律顾问团已于11月8日成立。方知,酒店已经关门,我得走人了。本人自1988年6月9日起担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至2016年11月8日,整整28年半,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其中2007年10月7日至2012年11月20日间,本人还担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5年余。2003年8月28日至2014年2月21日间,我还担任着赣榆县人民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最初是3人,我、邵延彬和已故的韩廷华律师;1997年7月17日起我和张玉军2人,2007年10月7日开始9人,2012年11月20日起15人,这次是26人。任法律顾问期间,我跟过王稳卿(1988.01-1992.12,官至省政协常委)、徐守盛(1992.12-1996.07,官至省委书记)、夏耕(1996.09-2000.01,官至常务副省长)、陈震宁(2000.08-2001.12,官至副省长)、刘永忠(2001.12-2008.04,官至省人大副主任)、徐一平(2008.04-2011.01)、杨省世(2011.01- 2013.04)、赵晓江(2013.04-2015.11)、项雪龙(2015.12-)9任市长,后4位未能谋面。也即,从徐一平市长起,政府法律顾问已是单纯的应诉工具,不再具有顾问的意义。担任政府顾问第一是无偿的,第二又将失去代理民间状告政府的机会,实乃不堪承受之重。记此,权作自我纪念吧。
顾壹心记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人民
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6〕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参谋和助手,主要工作任务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研究、论证;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法律论证;重要合同、协议审查、洽谈;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项。
二、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法律顾问组成。主任委员由分管法制工作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担任,法律顾问从政府法制机构直接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经验丰富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知名学者以及律师事务所知名执业律师中聘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具体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组织以及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经费和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学者、专家的费用,通过专门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据实支付。具体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
四、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工作规则。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附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
王加培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宋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国臣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委 员:
马太建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建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 毓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佑勇 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肖泽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春业 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玉萍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赵科学 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吉玉泉 连云港师专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薛济民 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中方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
曹立志 江苏苍梧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道波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寒松 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宏 江苏宏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玉龙 江苏明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海洋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 华 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 标 江苏新浦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岩 江苏顺策律师事务所主任
范江华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大光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 江 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市政府法律顾问如需调整,由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
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
赣政办发〔20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赣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谭学强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闫志勇 县司法局局长
董自森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安 军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
王继宏 江苏四季青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华民 江苏瑞里特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世坡 江苏衡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邱 斌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主任
魏 霞 江苏瑞里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孙宜波 江苏四季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孟庆阳 江苏四季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周明智 江苏瑞里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
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7〕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团成员名单如下:
团 长:陈 中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团长:刘 红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邵 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顾壹心 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市律师协会会长、田湾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秘书长:韦庆国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处处长
成 员:王庆军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吉玉泉 连云港师专经济法政系主任
郭中方 田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 宏 宏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寒松 恒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玉军 港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隋新明 苍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o:p>, P>
庄海燕 连云港碱厂律师事务部主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主要工作是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行政管理及其他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要尊重、支持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政府法律顾问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〇〇七年十月七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2〕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打造法治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 决定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团 长:陈 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副团长:刘 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邵 明 市司法局副局长
秘书长:韦庆国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法制协调处处长
金良东 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
成 员:赵科学 淮海工学院副教授
王庆军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吉玉泉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张玉萍 淮海工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蒋诗华 江苏豪森医药集团法务部主任
庄海雁 中国石化集团连云港碱厂律师事务部主任
顾壹心 市律师协会会长
郭中方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传斌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隋新明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道波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洪立东 江苏连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孔祥翔 江苏念黎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海洋 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 岩 江苏明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是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及其他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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